典型事故案例07 |
发表者:管理员 | 发表日期:2016/11/24 | 浏览次数:17019次 | 分享到: |
北京市西郊烟灰制砖厂蒸压釜爆炸事故 1.事故概况 1982年10月29日17:05北京市西郊烟灰制砖厂,1#蒸压釜在运行中发生爆炸。蒸压釜釜盖的无折边封头与釜圈焊接的一圈焊缝金属全部断裂,1t重的封头飞出24m,将厂房屋面板打碎成一个18?O的透天洞,落到5t天车的大梁上,且将其砸弯;釜盖上828kg重的支架飞出25m远;蒸压釜爆炸后在气浪的反作用下,使总重155t的釜体(包括内件)后移4~5m;车间内停放的8辆釜车被气浪推出,最远达72m;釜体内三分之一的砖块飞出釜外,最远达190m;7000?O的主厂房玻璃窗全部震碎。爆炸发生时,在釜体前20~50m范围内的职工,6名当即死亡,10名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4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 1)釜盖结构不合理。该蒸压釜的釜体直径2.85m,长25.6m,设计压力1MPa。釜盖采用无折边的球形封头结构,封头与釜体的连接则采用未焊透的角接接头。 2)设计图样不符合要求。在设计图样中未按规范标准要求,明确射线探伤的比例和焊缝系数;蒸压釜设计资料中无强度计算书,而且在设计图样中却明确在制造单位不做水压试验。 3)焊接质量低劣。焊缝中存在连续气孔、密集性气孔、夹渣等超标缺陷,特别是无折边球形封头与釜盖圈焊缝几乎全部未焊透;16Mn5与35号钢的焊接也未采取合理的焊接工艺,产品未做水压试验。 4)使用单位操作不认真。在运行中未进行疏水处理,造成釜内积水,使釜体上下部形成较大的交变温差应力,导致原始裂纹逐渐扩展,造成疲劳断裂。 综上所述,封头结构不合理,制造(主要焊接)质量低劣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简评 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正值我国锅炉、压力容器事故高发期。大量事故分析表明,设备发生爆炸主要原因多为(约占60%~70%)制造质量低劣,特别是焊接质量差。北京西郊烟灰制砖厂蒸压釜爆炸事故就是由于釜盖与釜体连接焊缝几乎全部未焊透,同时还存在严重夹渣、气孔等超标缺陷。1979年12月吉林市液化石油气厂球罐爆炸火灾事故也是由于球罐环焊缝质量差而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后,为了遏制锅炉、压力容器事故频发势头,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加快安全规章的制(修)订进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都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完成的制(修)订工作;二是设备的制造、设计实施许可制度,以防止设备粗制滥造现象的发生。经过对设备制造、设计单位实施许可制度,80年代中期后,因设备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事故率大幅度下降,由60%~70%下降到15%左右,而使用中的问题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广州市增城县中新精细化工厂搪玻璃反应锅爆炸事故 1.事故概况 1991年4月8日,广州市增城县中新精细化工厂搪玻璃反应锅发生爆炸。该厂首次进行苯二甲酸二甲脂的试生产,所用设备是1000L的旧搪玻璃反应锅。上午9:30开始投料,12:00升温,15:00左右发现反应锅盖边有液体渗出,用扳手拧紧紧固螺栓(卡码)。由于用力过大,有2只紧固螺栓被拧断,更换上备用的螺栓,继续试验。试运行中先后又有3只螺栓发生断裂,更换后继续进行,约在16:00,反应锅发生爆炸。爆炸后,锅盖被抛到楼上;部分连接管飞到50m以外的后山坡上;车间楼顶被炸毁;3人死亡,1人重伤。 2.事故原因分析 1)设备陈旧,缺陷较多。事故设备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制造的,而且多年未用。中新化工厂安装前后既未进行检验,也未办理登记使用手续,设备安全状况不清。反应锅的紧固螺栓的材质采用的灰口铸铁而不是可锻铸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由于材质用错,其强度低于标准规定。同时,1000L的反应锅应选用56只紧固螺栓,而该反应锅只有52只紧固螺栓。同时,设备上也未装安全阀或爆破片,设备存在先天严重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冒险蛮干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领导在设备投入运行前,未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擅自进行安装,也未办理登记使用手续。同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也未办理相关手续。设备在投入试运行中,反应锅的紧固螺栓多次发生断裂,未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仍盲目指挥冒险蛮干,而操作人员素质低,不了解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基本知识,是一起人为的责任事故。 简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发展,经济所有制的成分不断发生变化,民营企业的GDP值占国民经济GDP总值的比重不断上升。沿海一些经济发达的省份,其民营企业的GDP值占有非常大的比例。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也为生产中的安全提出了新课题。一些民营企业家只顾短期的经济效益,忽略了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使用淘汰或报废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前不向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备案,使用也不申请定期检验。民营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亟待加强。
山东泰山区徐家楼乡橡塑厂炉灶加热器爆炸事故 1.事故概况 1987年2月16日,泰山区徐家楼乡个体户所办的橡塑厂生产橡胶密封圈的炉灶加热器在使用中发现加热器底部焊缝处漏水,开始用泥封堵无效后,请无证焊工盲目补焊。补焊后未经试压即继续点火烧炉。当加热器压力升至6.86MPa(单位疑是kg/c?O,下同)时,加热器的渗漏更加严重,用户再次盲目进行带压补焊,当压力升至7.84MPa时炉灶加热器发生爆炸。加热器爆炸后,强大的气流将车间的南墙、东墙冲倒,房顶全部坍塌;炉灶加热器被气浪冲起,加热器底板飞落在南墙外,约600kg重的加热器上部飞至厂外16m处。在场7人全部被冲倒、烧伤、砸伤,其中3人当即死亡,受伤4人中,1人因伤势过重经救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 2.事故原因分析 1)该设备为无证设计、制造产品,结构不合理,制造质量低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该容器为方形结构,角焊连接,容器设计时未做强度计算,也无正规设计图样,盲目规定使用压力为7.84MPa。容器由无证单位制造,焊前既未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后也未进行焊接质量检验,属于粗制滥造产品。 2)设备投入使用前,用户未向职能部门办理作用登记手续。加热器上缺少必须的排气阀、水位计、排污阀等安全装置,虽有安全阀,但整定压力不符合规定。 3)使用单位的无知与蛮干,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运行中发现焊缝漏水,采用泥土堵漏,无效后由无证焊工补焊;当压力升至6.86MPa时大量泄漏,未将设备停下来,而是盲目在6.86MPa压力下采取带压补焊。由于在补焊时,焊缝局部受热,使原本强度不足焊缝的强度再次降低,裂口越来越大,压力升至7.84MPa,容器发生爆炸。 简评 此起事故原因比较简单,设备粗制滥造加用户无知与蛮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已经走过了50年的里程,健全了监察制度,法规体系正在逐渐完善,监察力度逐渐加大。但毋庸讳言,无证制造、非法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还一定程度存在,这类锅炉(俗称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占有一定比例。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中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全面推进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动态监管的前提是形成监察组织网络。国家质检总局提出,采取不同方式建立协管员(安管员、联络员),实现区域监管,将工作延伸到乡镇、社区和企业,消除监管工作的盲点和死角。真正建成动态监管体系,实施动态监管,无证加工制造的粗制滥造的设备及无知蛮干使用特种设备的现象将会大幅度下降,这类设备事故所占比例也将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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